全國人大代表,山東魯北企業集團總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呂天寶提出“解決影響新能源發展”的四點建議:
一是健全新能源法律法規體系,推動能源立法。落實新時期能源發展新理念新要求,以期形成有效的指導意見,系統化的修訂和完善《電力法》、《可再生能源法》,盡快形成符合新時期經濟發展的法律體系,破解電力改革體制機制瓶頸,支持新能源快速發展,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和建設能源強國奠定堅實的法治保障。
二是加強組織協調,共同發力破解瓶頸。以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為課題,建立由能源主管部門牽頭,組織政策發布單位、行業監管、技術咨詢、源側、網側、負荷側等單位組成聯席協調機制,以市場化運營為導向,推動和破解電力改革過程政策、體制機制、技術、市場等矛盾和瓶頸。
三是因地制宜,優先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。我國沿海鹽堿灘涂新能源建設條件好,工業聚集負荷需求大,具有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就地消納的綜合優勢和條件,應加快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為基礎,因地制宜,統籌工業產業布局,推動沿海新能源資源的本地規模化開發,綠色能源就近就地消納,促進沿海地區高能耗產業聚集和產業能源結構轉型升級。
四是科技支撐,智慧賦能。加強新型電力系統基礎理論研究,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突破,研究制定相關標準;推動互聯網、數字化、智能化技術與電力系統融合,推動新技術、新業態、新模式發展,構建綜合智慧能源體系。